记者从11月12日召开的昌吉州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昌吉州通过立法支持、各类资金支持等有效方式积极推进煤矿安全智能化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牛红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昌吉州是全疆重点产煤地州,煤矿数量占全疆三分之一,煤炭产量占全疆总产量的一半以上,且随着不断开采,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等自然灾害日趋严重。州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通过建章立制、加大投入、科技赋能等一系列措施推动煤矿安全高质量发展,确保昌吉州煤矿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向好。
在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方面,主要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高位推动,完善顶层设计。昌吉州充分发挥立法权优势,以“小切口”立法的形式,在全疆率先出台《昌吉州煤矿安全智能化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在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减人提效、安全生产管理、优质产能释放等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
二是财政支持,推动科技兴安。结合昌吉州煤矿实际,设立了1.4亿元专项奖补资金,出台了《昌吉州支持井工煤矿安全生产的奖补政策》。目前,已拉动企业投入资金1.49亿元,兑现奖补资金1500余万元。
三是明确重点,推动智能化建设。绘制了全州煤矿智能化建设“一矿一策”推进表、路线图,积极推动全州27家煤矿在智能化建设方面做到“能上尽上、能上快上”。
目前,昌吉州15处煤矿已完成了智能化建设(10处煤矿已经国家、自治区验收,5处煤矿已上报自治区待验收),同时12处建设煤矿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在竣工验收时达到智能化煤矿标准。
来源:昌吉州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璐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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