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入学,沧州新华区重要提醒→

时事   2024-12-02 20:17   河北  

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沧州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

致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温馨提示


 广大外来务工人员:

又到了每年申报居住登记的高峰期,在即将到来的2025年,您的子女如需在新华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请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层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和近年来国家、省、市招生文件精神,以及新华区义务教育入学有关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入学时,须持有监护人双方及随迁子女本人于入学当年6月30日前在公安部门申领取得的居住证。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全省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的,可凭登记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对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实际居住半年以上,能够提供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就业或就读半年以上证明材料的,可通过绿色通道申领居住证。

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外来人员,如果随迁子女2025年选择在新华区办理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参加中高考,请您尽快申领居住证。目前您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领:1.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可申请领取居住证;2.通过手机“冀时办”App或“智慧沧州”小程序线上申报居住登记,登记半年后通过“智慧沧州”申领居住证。对于申报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符合绿色通道办理条件的,您可线下到居住地派出所咨询办理,以便您能够在2025年6月30日前申领取得居住证,确保子女顺利就学。如不能按时领取居住证,请关注生源户籍所在地学校招生信息。

最后特别提醒,办理居住证业务不收费,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避免上当受骗,影响入学就读和办理其他业务。对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沧州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月29日


来源:沧州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

沧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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