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同心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涉高额彩礼返还的离婚案件。
小强(化名)与小美(化名)经人介绍迅速确立恋爱关系,为缔结婚姻关系,小强及父母给小美及小美父母彩礼20万元,购买价值6万元黄金首饰。婚后数日的柴米油盐使小强和小美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双方共同生活5个月后小美回到娘家居住,小强遂一纸诉状将小美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彩礼及黄金首饰等共计26万元。
收到案卷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全面了解情况,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法官综合考虑彩礼金额及共同生活天数,同时结合双方过错及小美终止妊娠等相关情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案说法、以理服人,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及律师长达四个小时的沟通,双方就退还彩礼数额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向原告返还彩礼18万元,并且当场履行。
当爱已成往事,高额彩礼仍需按照法律规定返还。同心法院将继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相关要求,以审判实践引导公众,让彩礼归于“礼”,推动移风易俗,助力营造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为构建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