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城市生态环境模拟与保护重点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撑能力,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关于设置部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及生态环境部城市生态环境模拟与保护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发展目标、研究方向与任务,拟设置开放基金项目,资助科技工作者参与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工作。
重点实验室介绍
生态环境部城市生态环境模拟与保护重点实验室于2014年12月由生态环境部批准建设,并于2020年1月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实验室面向我国城市和城市群生态环境保护、“美丽城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等需求,开展生态质量监测与模拟评价、生态系统演变与过程调控、全球气候变化与生态效应、生态安全格局与风险评估、生态系统修复与提升等研究,揭示城市生态系统的演变机理,探索城市生态系统减污降碳协同的途径和手段。为了推动城市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加强重点实验室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加强人才培养,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资助领域
城市生物多样性监测与保护;
城市生态效应与生态服务功能提升;
气候变化下城市生态韧性研究;
城市生态风险评估及防控策略;
1.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工作者。
2.开放基金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5万元,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开放基金项目如无法按期完成或要求更改计划,须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
开放基金的申请与审批
1.具备博士学位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工作者,凡研究方向和内容符合本申请指南的均可提出申请。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批准立项后,开放基金项目组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为重点实验室的固定人员,便于与重点实验室间的交流合作。
2.申请者下载并填写《生态环境部城市生态环境模拟与保护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见附件),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将电子版申请书报送重点实验室邮箱,并在申请截止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以邮寄方式寄达本实验室。本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不得涉及国家机密,无论项目是否获批,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3.重点实验室收到申请书后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实验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学术委员会委员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择优资助。
4.受资助项目获批立项后,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与重点实验室签署研究合同,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重点实验室。逾期不报且不说明理由的项目,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项目成果管理
1.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专利、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研究者须署名实验室全称(中文:生态环境部城市生态环境模拟与保护重点实验室;英文:The Key Laboratory of Urba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imulation and Protection, 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科技成果中应标注有“生态环境部城市生态环境模拟与保护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英文标注为“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of The Key Laboratory of Urba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imulation and Protection, 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oject No.***)”。
2.受资助项目要求至少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中科院一区SCI论文1篇或中科院二区SCI论文2篇并将实验室列为第一或通讯单位。
3.受资助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包括资料、研究报告、相应软件等)归研究者及本实验室所有。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思远
附件 生态环境部城市生态环境模拟与保护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docx
本文来源: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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