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唐山宣判了首例偷盗燃气案件
1人获刑
2022年12月20日,路北区某浴池负责人姚某为节省燃气费用,通过非法手段使用电钻在天然气管道上打孔并私接PPR管至浴池锅炉用于浴池用水加热。
2023年2月3日,唐山市燃气集团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向所辖派出所报案,同时将其盗窃天然气管道做封堵、拆除处理,并积极与公安机关对接,持续跟踪案件进程。
2023年9月1日,唐山市路北分局对被告人姚某盗气和破坏燃气管道的行为正式立案。经认定,姚某共偷盗天然气3000余立方米,总价值人民币12787.7元。
在警企、政企的通力协作下,案件有序推进,用时8个月完成了查处到宣判的全部流程。2024年3月,法院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对姚某正式提起刑事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名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最终判处姚某有期徒刑3年。
偷盗燃气的行为
1、在供气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的供气、用气设施上,擅自接管用气的;
2、绕越法定用气计量装置用气的;
3、拆除、伪造、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气计量装置用气的;
4、其他方式私接私改燃气管道的。
偷盗燃气面临的处罚
燃气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需要大家共同守护
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若发现偷盗气或私改燃气管道等行为
可联系燃气公司0315-2056636
或者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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