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2024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入围选项公布,共20个案例入围。其中,五华区检察院实质性化解持续6年的行政争议,帮助唐氏综合征患儿拿到“人生第一证”入围。
2024年8月,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向医院发出检察建议后,12岁的陈某终于拿到了出生医学证明。
2012年7月,陈甲、陈乙夫妇二胎生育一子陈某(患有唐氏综合征)。后双方协议离婚,该子由父亲陈甲抚养,但一直未向医院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陈乙的老乡李某、杨某夫妇收养一名被遗弃儿童,因无出生医学证明而无法落户。后得知陈乙离婚且没有为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便让陈乙协助到医院为其收养的儿童冒领了出生医学证明。
2018年,陈甲到医院为其子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被告知已被陈乙申领,出生信息与其子一致,但孩子及父亲姓名均为他人。陈甲多次向医院、卫健、民政、公安等部门反映情况、申请换发,均未获支持。
2024年4月1日,陈甲以医院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案涉出生医学证明。4月8日,法院作出裁定,认定医院于2017年3月签发案涉出生医学证明,而陈甲在2024年才起诉,已超过五年起诉期限,裁定不予立案。
在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未能得到解决之后,陈甲来到五华区检察院,希望可以通过检察监督予以纠正。五华区检察院依职权监督,确认案涉出生医学证明登记错误,查明医院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换发、补发具有法定职责。
五华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经过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听证员的公开评议,大家一致认为由检察机关配合卫健部门发函至公安机关,请求返还错误的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医院根据检察建议先行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以便让陈某尽快落户。
考虑到被冒领的出生医学证明已被用于落户,检察机关积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解决该案中涉及到的两个孩子的落户、上学等问题。
8月,医院对陈某的出生医学证明予以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