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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体北安市民共同参与。让我们一起遵守“八个不”行为规范,按照《黑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共同擦亮北安文明底色。
七、垃圾不乱扔
公民应当维护公共卫生,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爱护城市雕塑、城市小品、健身(休闲)等公共设施,保护冰雪景观,不攀爬踩踏,不污损破坏。
(二)爱护花草树木,不得在公共绿化空间踩踏草坪、攀折花木、采摘野菜和果实。
(三)不在公共区域乱搭建、乱挂晒、乱堆放、乱占挖、乱泼倒。
(四)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要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要佩戴口罩。
(五)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
(六)餐饮经营要净化油烟、控制净化设施噪声,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七)不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露天烧烤,在允许的区域进行露天烧烤的,及时清理垃圾。
(八)不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焚烧祭祀品。
(九)按照规定及时清除责任区内冰雪。
编辑:王 宇
一审:李新鹏
二审:姜 阳
三审:尚小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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