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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文明程度,需要全体北安市民共同参与。让我们一起遵守“八个不”行为规范,按照《黑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共同擦亮北安文明底色。
二、守序不插队
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遵守顺序:购买商品或者等候服务时自觉排队,乘坐电梯先下后上,上下楼梯靠右侧通行;
(二)保持间距:排队时人与人之间保持0.5米左右的间距为宜,保持社交距离;
(三)尊重隐私:在1米线后等待,不窥探他人银行密码等隐私,在他人业务办理完前,不越步上前询问或未等他人办完,就争抢办理业务;
(四)勿扰他人:排队时,不高声接打电话,不大声喧哗、不起哄、不推搡,咳嗽、打喷嚏时用手遮挡,遇到熟人打招呼,可挥手示意不要隔着很远就大喊大叫;
(五)爱护环境:排队时,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破坏公物。
编辑:王 宇
一审:李新鹏
二审:姜 阳
三审:尚小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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