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强制报废!

民生   2024-12-12 20:35   山东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请车主尽快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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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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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2月10日

编辑:盛春洋

初审张继宇  复审张琦  终审:焦兴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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