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在社交网站发帖(截图自当事人社交账号)
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住上海浦东新区临港地区,坐地铁16号线通勤。他一般早上在16号线滴水湖至龙阳路方向第二站临港大道上车,在惠南站或新场站下车。周先生称,这两站的乘客一般是最多的。
因为地铁乘客太多,他便有了出让座位的想法,于是在2024年12月19日发了上述帖子,需要座位的人提前支付5元,和他约定好站点及车厢,到站他就会让座给对方,5元正好覆盖自己的车费。
帖子发出后,有不少人前来问询,他目前只给其中一人成功占过两次座位,另有两人提前付了钱,但他还没有占座成功。周先生发现,相比早高峰,人们对于晚高峰的座位需求更高。
上海地铁最新发声:坚决反对
1月2日,上海地铁发文表示:“近日,关于‘5元卖座’引发议论。对此,地铁运营方表示坚决反对。”
“根据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下车,其他乘客应当主动让座,因此,地铁座位应首先满足特殊群体优先有座的需求。”
“其次,地铁座位作为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对象是所有乘客,应按照‘先来先得’原则予以分配,不应被独占,更不应成为个别人变相谋利的工具。”
上海地铁还表示,如有乘客遇到类似事件,可向工作人员及时反映或拨打服务热线64370000告知。“上海地铁始终倡导文明守序出行,共同营造温馨和谐、公平友爱的乘车环境。”
上海轨交警方:系自编自演,已行拘
1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轨交警方获悉,“5元卖座”系该男子自编自演,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经查,周某某为提高其在某社交平台账号的知名度,在没有实施相关“占座”行为的情况下,于2024年12月19日发布“有偿占座”帖文。12月31日,周某某为让“有偿占座”帖文保持热度,达到博取更多关注的目的,向某外省媒体提供自制的虚假交易记录,谎称已成功转让2次,致使该不实信息在网络扩散传播。
到案后,周某某对其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律师:转卖公共资源违反公序良俗
对于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该男子的不妥之处在于地铁座位是公共资源,是为了满足广大乘客的出行需求而设置的,并非个人可随意处置的私有财产,适用的是先到先得以及尊老爱幼的秩序。
而他将座位商品化明码标价,有违公共秩序。如果与其他乘客发生争座纠纷,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可能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面临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处罚。
“如果该网友转让自己的座位是偶然性的,且非长期性,则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但是如果他以转让座位为业,过度占用公共资源,则可能会违反公序良俗,总的来说这种做法不提倡。”
来 源:澎湃新闻、新闻坊、极目新闻、新民晚报、九派新闻、潇湘晨报
编 辑:王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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