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带头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倡议书

文摘   2025-01-24 12:10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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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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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

县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

 新春将至,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盐池县相关规定,现向盐池县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禁限放规定的“倡导者”

 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积极响应禁限放通告要求,传播禁放正能量,共同营造文明环保绿色过节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以身作则,做禁限放规定的“践行者”

 严格遵守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要求,在禁放区、禁放时段内,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如在限放区,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文明、安全燃放。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禁限放规定的“宣传者”

 积极向亲朋好友、邻里乡亲宣传禁限放规定,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如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安全隐患以及禁限放规定的重要意义。通过社区活动、线上媒体、朋友圈等形式,向家人、朋友、邻里和广大居民宣传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引导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监督管理,做禁限放规定的“守护者”

 发挥党员干部示范监督作用,对发现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主动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节日期间的良好秩序。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带头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为守护盐池的蓝天白云、建设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让广大居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绿色、文明的春节!


中共盐池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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