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方案>的通知》(宁党厅字〔2024〕54号)要求,通过企业自愿申报,广泛征求意见,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行业主管部门初核,我县拟推荐优秀企业7家和优秀民营企业家3名参与宁夏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月16日—1月22日)。
对公示企业及企业家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电邮、书面等形式向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反馈,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953-6012228
邮箱:nxychfgj@163.com
地址:盐州南路55号发改局二楼办公室收
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