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区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基本养老保险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决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提请赵胜龙同志任职的议案》,区检察院《关于提请李冰同志任职的议案》,拟任命人员作供职报告,与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表决结果,新林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赵胜龙同志为新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李冰同志为新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王瑞斌为新任命人员颁发证书,新任命人员在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的见证下进行庄严的宪法宣誓。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