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遴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项目
县/市:新源县
服务乡/镇:喀拉布拉镇、肖尔布拉克镇、塔勒德镇、阿热勒托别镇、阿勒玛勒镇、吐尔根乡、那拉提镇、坎苏镇
实施面积及要求:主要补助环节为小麦、玉米、耕种防收全环节,耕种防收全环节按面积总计10 万亩以下。
土地性质为村集体土地,土地类型为家庭承包地。
报名结束日期: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19:30截止。
备注说明:
一、服务组织条件
(一)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
(二)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以及其他能力,从业人员和农机具应具备相应证照,有规范的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三)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服务质量优质,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四)自愿接受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录,没有恶意扰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价格的行为;
二、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跨区域作业。
(二)评分标准
符合资格的主体带齐资料前往农业局审核,审核完成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后到农业农村局现场评审。
(三)遴选程序
1.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项目支持的4个环节(含全环节),结合自己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自主申报服务环节、服务区域、服务规模,农业农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征信报告一份、在行政审批部门注册备案的组织成员名单复印件一份。
(2)提供机具来源的证明资料。提供已有农机具的购买合同、票据、行驶证等原件、复印件一份。
(3)证明申报者服务能力的其他资料。如:已从事过类似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合同、经营档案和财务资料等。
(4)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具体操作人员信息统计表,机手应提交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乡镇街推荐。各乡镇收到服务组织的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后,由农技、农机、农经等相关人员组成初审,后向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进行推荐。
3.县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各乡镇提交的推荐报告后,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农经、种植业、农机、农业技术推广、植保等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对各乡镇上报的各服务组织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结合项目各环节服务计划,确定项目区服务组织名单、服务环节、服务区域和服务规模,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审核确定的服务组织名单有效;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经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