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霍城县清水河镇492.73亩未承包到户的耕地对外公开竞价!

文摘   2024-12-27 20:12   新疆  




















492.73亩未承包到户的耕地经营权

项目名称:霍城县清水河镇双沟二村492.73亩未承包到户的耕地公开竞价

地州/市:伊犁州
县/市:霍城县

乡/镇:清水河镇

村:双沟二村

霍城县清水河镇492.73亩未承包到户的耕地

流转底价:300元/年
地块详情:
序号
机动地名称
面积(亩)
底价(元/亩)
备注
1
自家宅院西面
1.5
300

2
河坝地最东头
8
300

3
河边地
5
300

4
东河坝
5
300

5
坡下菜园地
1
300

6
坡下菜园地
1.5
300

7
房前
2.5
300

8
八百亩西头河坝地
8.13
300

9
宅院东
2
300

10
河坝地最南头
29
300

11
河坝地最东头
8
300

12
河坝地最南头
22
300

13
河坝地最南头
24
300

14
河坝地
2.5
300

15
村委会后
3
300

16
河坝地最南头
19
300

17
西河坝
12
300

18
生荒地西
6
100

19
生荒地
20
300

20
八百亩地块
4
300

21
河坝地西面
9
300

22
房西后
3.8
300

23
八百亩西头
1.5
300

24
八百亩西头
1
300

25
开荒地
2
300

26
西河坝水库地
8
300

27
河坝地路西
21
300

28
河坝地
8
300

29
八百亩地西
2
300

30
南河坝水库地
9
300

31
西河坝
7
300

32
房前
3
300

33
八百亩西头
13.4
300

34
八百亩地块
1
300

35
河坝地
11
300

36
生荒地
20
300

37
菜园地
2.7
300

38
坡下菜园地
2
300

39
东河坝
4
300

40
坡下菜园地
0.7
300

41
八百亩西头
3
300

42
菜园地西
8
300

43
生荒地
5
300

44
生荒地
4.5
300

45
生荒地
32
300

46
生荒地
84
300

47
原菜园地
9.5
300

48
五百亩
12.5
800

49
生荒地
12
300

50
一百五十亩
5.6
300

51
八百亩东头
2.4
300

流转期限:3年
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保证金: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

报名时间:2024年 12月 27日—2025年 1月 2日,北京时间19:30时前报名;

报名地点:前往霍城县农业农村局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报名(霍城县农业农村局一楼产权交易中心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

于辉15599995018

陈晓霜15599677189

竞价时间:2025年1月3日,北京时间11:00时(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竞价地点:清水河镇双沟二村村委会会议室

备注说明:

一、注意事项

1、承包人(单位)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2、土地流转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砂石路建设等等),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3、为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492.73亩未承包到户的耕地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4、滴灌配套设施承包人自行保障设备运行及维修,配备管护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自行承担。

5、种植农作物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承包人(单位)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6、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

7、承包人(单位)自负种植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8、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9、种植农作物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古墓、农田道路、水渠等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10、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为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流转期限届满后,受让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流转原承包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11、意向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12、 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发布的各类农村产权权属清晰,无争议。

13、竞价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需提前缴纳项目交易保证金2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仟元),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

缴纳保证金账户: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缴纳账户号:

(缴纳方法:打开产权交易中心APP→找到需要参加的竞价土地信息→点击需要报名的土地信息报名→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银行人工窗口、ATM转账、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上传缴纳凭证完成报名)。

行号: 102898002213

开户行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解放路支行

注: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报名者需要足额缴纳填写的保证金金额,不允许少缴多缴或代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时间:有意参与者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日19:30之前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报名方法

方法一:前往清水河镇双沟二村村委会

联系人:李建明 19990919689

方法二:前往霍城县农业农村局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报名(霍城县农业农村局一楼产权交易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于辉15599995018

陈晓霜15599677189

(请参与竞价的人提前下载好产权交易中心APP“e聚农宝”参与报名和竞价,手机应用商城搜索“e聚农宝”即可下载安装)

5、实地勘察土地联系人

李建明 19990919689

三、竞价须知

1、参与人提前下载伊犁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APP进行报名。参与人为个人的须按规定携带个人身份证入场,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书参加,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代表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参加的需携带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非本村村民流转土地请提前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后报名。

2、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继续参与或退出交易。

3、竞价时间:2025年1月3日,北京时间11:00时,参与人员须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4、竞价地点:清水河镇双沟二村会议室。

四、参与竞价相关要求

1、参与对象:

凡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 

2、成交公告公示:

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网站、e聚农宝APP进行成交公示。

3、合同签订:

成交方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自治区农村集体未承包到户耕地(纳入机动地管理范围土地资源)发包网签合同,须在7日内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承包费用。

4、合同备案:

受让方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合同,完成土地经营权登记。

五、竞价规则

1、参与人数少于2人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参与竞价人员最多只可带2名合作伙伴到场。

2、本次发包耕地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并当场签发成交通知书。

3、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

4、公开交易结束后,未成交方在交易过程中无违规行为,所缴纳的交易风险保障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若存在违规行为,将交易风险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予以补偿出发包方第三方损失。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服务于全疆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土地流转登记,网签合同签订,公开交易信息发布,农村土地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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