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中提到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事关课后校外培训
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
最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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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家机构(组织)
入选2024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白名单
联系电话:
成人教育股:0335-3554810
体育股:0335-3557852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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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1.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为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为1.90元/生·课时(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2.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学校在最高限价内自行确定,并分别报本县区教育、发改部门备案。
3.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4.本通知自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
市发改委等三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秦发改价格〔2022〕476号)同时废止。
教育部等十三部门早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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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加强收费管理
禁止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各地要建立健全非学科类培训市场监测体系,重点加强对体育、艺术及中小学生广泛参与的其他非学科类培训收费的监测。
强化预收费监管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培训机构收费应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收费账户应向社会公开。
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鼓励培训机构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采取预收费方式的,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各地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的方式,对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
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培训机构应按照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主动报送或授权托管银行推送有关资金监管账户、大额资金变动、交易流水等信息。
消息来源: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秦皇岛市发改委、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