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课堂|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文摘   2024-12-20 18:36   江西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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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管辖101个罪名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三)


受贿罪(第385条)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立案(定罪量刑)标准:

①3万元以上(四种情形【注】:1万元以上),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②20万元以上(四种情形【注】:10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③300万元以上(四种情形【注】:150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管辖:监察



注释

【注】四种情形: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具有以下五种情形的: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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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刑事法典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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