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案件告知书

体娱   2024-11-15 11:03   辽宁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

案件告知书


瓦房店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的犯罪嫌疑人张连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现已移送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众多,为防止遗漏集资参与人,保证其知情权,及时充分保障所有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对集资参与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予以公告告知:集资参与人可以推选代表人向本院提出意见建议,尚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请及时到瓦房店市公安局登记报案。



联系人:司检察官
联系电话:0411-62898263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14日

来源:瓦房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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