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0月25日(不含)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
不包括:个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浮动利率贷款,且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贷款。
注意:如果是基准利率定价或固定利率贷款,且利率也高于最近一个月公布的LPR-30BP,须于2024年10月23日(含)前,向我行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贷款(以下简称“固转浮”)后,方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
▶ 个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利率水平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贷款;
▶ 2024年10月25日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固定利率贷款。
这些地区的首、二套房贷都是将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
这些地区的房贷,将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调整为下表相应水平(截至2024年10月12日各城市目前执行的加点下限):
若当前约定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不高于所在城市相应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的,则本次不作调整。
【举例说明】
如房贷利率当前定价为LPR+25BP,且所在城市已取消首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那么本次LPR上加点值调整为-30BP后,共下降55BP。则本次不调整LPR值,调整后的具体利率水平取决于您当前适用的LPR值。
步骤1:登录建行手机银行APP,首页点击【借钱】
步骤2:底部选择【我的】,在对应借款中点击【详情】
步骤3:即可查看到对应贷款的“年利率”、是否为“浮动利率”、是否为“首套房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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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1:登录建行手机银行APP,首页点击【借钱】
步骤2:底部选择【我要住房】,点击【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步骤3:点击【申请转为浮动利率】,之后按页面提示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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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①客户若对我行“非首套”认定有疑问,可通过相同路径,选择“申请转为首套房贷”,于10月23日(含)前上传证明材料供贷款经办机构复核。若复核后符合首套房贷条件,将按首套房贷进行利率调整。
②办理“固转浮”业务时,客户需与我行签订贷款协议,贷款利率转换为在LPR基础上加点(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方式,LPR取最近一个月LPR值;
③客户成功办理“固转浮”后,在剩余贷款期限内,不能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答:浮动利率贷款不需要客户申请,我行将在2024年10月25日直接批量调整。固定利率贷款需要客户在2024年10月23日(含)前申请“固转浮”。
答:客户须在2024年10月23日(含)前,联系贷款经办机构,提出不同意调整的书面申请。
答:本次将一并纳入批量调整,您还可与贷款经办机构联系,协商变更还款计划。
答: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办,请广大客户谨防诈骗。
答:2024年10月25日(含)后,您可通过建行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功能,查询本次批量调整结果。同时,我行也会向完成本次利率调整的客户,发送手机短信,告知结果。
答:可以。2024年10月25日(含)后,您可通过建行手机银行申请办理调整。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则随到随调,新的利率自调整日生效,不溯及既往。
如有疑问,您可通过
“公众号菜单栏-服务指南-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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