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践行“四可取舍”优服务 助推企业发展添活力

时事   2024-12-18 17:52   安徽  

2024年,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聚焦为企优服务、信用助企行工作目标,优化监管理念,创新推行“四可取舍”工作法,集指导、监管、修复于一体,形成助企服务“组合拳”,赋能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可有”:年报有指导,让服务有温度。国务院3月份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行重要修订,对年报报送提出了最新要求,为防止经营主体因不了解新政策或者疏忽错过报送时间,市局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年报宣传指导工作,其中拍摄的《年报不收费 诚信年报 谨防诈骗》视频,获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题材突出作品奖;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派员参加合肥地区财税服务生态发展大会并在会议上进行年报宣传,受到参会的代账机构负责人及企业业主的一致好评,“以点带面”,有效提升年报率。2024年度全市企业年报率达到90.34%,为近年来最好水平。

“可无”:检查无重复,使监管无负担。深入推进“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事项进行整合、开展联合检查,减少多头、重复抽查。2024年度,全市开展联合抽查任务2211批次,占比88.05%,有效减少入户检查次数2.2万余次;重复抽查企业率低于0.1%,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满意度。

“可去”:记录去痕迹,助企业去顾虑。“民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举办信用法规宣讲、“送法进万企”等活动80余场,指导企业加强信用建设、避免信用风险;为失信企业提供多渠道修复服务,今年以来,修复行政处罚公示信息163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8195户次,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13户次,帮助企业去除失信记录,思想上轻装上阵、重新启航。

“可留”:整改留时间,给发展留空间。探索实施“惩戒缓冲”,在双随机检查过程中,对因特殊情况影响造成未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但可以取得联系,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提供合理说明后,可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给予整改时间,营造宽松友好的市场氛围。今年以来,共给予320户次企业“惩戒缓冲期”,让企业及时进行整改、避免失信、少走“弯路”,为未来发展夯实信用基础。

下一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将优化实施“四可取舍”监管措施,进一步增强服务质效,提升监管效能,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提高企业加强信用建设的自主性,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合肥财经观察
合肥市广播电视台财经频道公众号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