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集团党委两个巡察组分别完成对石柱公司党总支、泰来公司党总支两家被巡党组织的巡察意见反馈,集团党委副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高冬出席反馈会并就加强巡察整改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纪检监察室、党群工作部等相关人员以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要求。
要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深化改革、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日常工作。
要把巡察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履行职能职责结合起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公司发展的有力抓手。
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紧扣反馈问题和各种具体表现,逐项明确措施、压实责任、真改实改,按照集团党委整改期中调研、后期评估等时间节点打表推进,以“清单化”“台账化”方式推动问题整改落地闭环。
被巡察党组织要扛起责任,以坚定的决心和务实的举措,推动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要主动接受监督指导、加强内部监督、强化整改问责,通过巡察整改外部压力强化公司内生动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与服务集团发展大局相结合,与推动公司发展相结合,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来源:巡察办
编辑:罗会
审核:王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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