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文物主管部门全面依法履职,1月2日,额尔古纳市检察院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举行签订仪式,共同签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与文物保护协作的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宝江,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闫浩出席签订仪式。
《办法》规定,检察机关与文物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线索移送与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开展专项行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工作会商、线索研判与联席会议,确保沟通协作顺畅高效。同时,《办法》强调,双方应在培训交流、重大情况通报以及宣传引导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夯实合作基础,提升文物保护合力,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效,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合作格局。
签订仪式后,双方就如何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与文物保护协作展开深入交流。宝江副检察长表示:市检察院将以此次签订仪式为契机,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文化旅游体育局密切配合,共同守护好额尔古纳市的文物资源,让文物“活起来”,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检察力量。同时,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涉及文物保护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闫浩局长表示: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将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履行文物保护的行政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办法》的签订,标志着额尔古纳公益诉讼检察与文物保护协作取得重要进展。下一步,双方将携手共进,筑牢文物保护坚实防线,推动额尔古纳市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迈向新台阶。
审核 | 闫丽华 张梦帆
来源 | 额尔古纳市检察院
编辑 | 王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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