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会上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若干规定》《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等。
在当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邬立群,市交通委副主任张欣,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曹俊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燕君,市数据局二级巡视员钱晓,分别就相关立法和代表工作情况作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李刚主持。
关于《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国首部创制性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经营使用进行全面规范的地方性法规,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五十四条,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压实药品和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中的各方主体责任,以高水平安全促进药品和医疗器械高质量创新发展;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推进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转变,加强服务的精准协同,筑牢用药用械安全底线。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燕君: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条例》宣传解读,加快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全方位推动《条例》贯彻实施。一是注重协同,凝聚合力,形成《条例》叠加效应。二是制订配套制度,细化落实,确保《条例》实施效应。三是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续写《条例》放大效应。真正为药品和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有力推动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转载自上海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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