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居民书】烟花爆竹燃放提醒
政务
2024-12-31 15:06
浙江
春节将近,为减少大气污染和预防火灾事故,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在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零售网点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私车兜售、网络等不法商贩处购买。燃放前定要看清楚燃放说明,采取安全的方式进行燃放。严禁儿童燃放。同时,不要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周边燃放烟花爆竹,更不能在下水道等管井处燃放烟花爆竹。遇见“禁放”标识,请务必注意。钱塘区下沙、白杨街道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河庄、义蓬、新湾、临江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禁售禁放区域详见区政府公告。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钱塘区的空气质量,构建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