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杨街道青年发展型城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2024年实施方案》,为了加强白杨街道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缓解“入托贵”难题,有效减轻养育照护负担,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现制定《白杨街道婴幼儿托育补助发放实施办法》。
申请对象:
具有杭州市户籍或父母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居住证(居住登记),且入托在白杨街道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或托育机构的婴幼儿。
申请条件:
(一)民办幼儿园和托育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1、民办幼儿园须经钱塘区教育局普惠评定,符合省二级标准;
2、托育机构须经钱塘区卫健局普惠认证,具备合法的托育服务资质。
(二)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为入托婴幼儿法定监护人;
2、婴幼儿应不超过4周岁,以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官方文件为准;
3、婴幼儿在该学年内全日托时间须累计达到3个自然月(含)以上(月份可以不连续),且该三个月月均托育天数≥18天的,可以享受托育补助。半日托和临时托不享受补助。(学年指教学年度,即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在托月份只可在本学年内进行累计,不同学年的托育月份不得跨学年累计。)
补助标准:
按该学年内婴幼儿入(在)托民办托育机构或民办幼儿园的月龄、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来核定补助标准,其中:
①0-24个月(含)婴幼儿入托托育机构的,每人每学年一次性补助1500元;
②24-48个月(含)婴幼儿入托托育机构的,每人每学年一次性补助1200元;
③入托民办幼儿园托育部的,每人每学年一次性补助1000元。
一学年内能且只能享受一次补助,例如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入托且符合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补助。
申请材料:
1、白杨街道婴幼儿托育补助申请表(以下统称《申请表》);
2、婴幼儿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托育机构或民办幼儿园签订的托育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
5、三个月(含)以上在托证明;
6、如婴幼儿非杭州市户籍,还须提供监护人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复印件。
以上材料份数要求均为一式一份。
扫描二维码下载申请表
办理流程:
(一)
自主申报
申请人可在托育机构或民办幼儿园所在社区领取或从“魅力白杨”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的“托育补助”板块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前往托育机构和民办幼儿园所在社区现场提交申报。每年两次自主申报时间,分别是:8月1日-8月31日、12月15日-1月15日,逾期当次不予受理。
(二)
材料提交
申报期内,申请人须向托育机构或民办幼儿园所在社区现场提交全套申请材料,提交时应携带相关证件、合同和发票原件以便现场核对,托育机构和民办幼儿园应配合提供在托证明,申请材料应做到真实和完整。
(三)
材料审核
在20个工作日内,社区和街道依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
补助公示
白杨街道在“魅力白杨”微信公众号对审核通过名单和补助金额进行公示,托育机构或民办幼儿园所在社区进行线下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
补助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自公示结束时间起算30个工作日内由街道将补助直接打入申请表“补助支付信息”所填银行卡账号。
其他事项:
(一)发生以下情形的,取消补助资格,追缴已发放补助,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1.申请人伪造材料、冒领骗取补助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违规发放补助的;
3.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应当终止情形的。
(二)本办法由白杨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办事处研究决定。
(三)本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暂行(补助时间自2024年9月1日开始计算),暂行期二年。
白杨街道普惠托育机构一览表
白杨街道民办幼儿园托育部一览表
各社区咨询电话
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家长
抓紧去领取福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