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期推送案例为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明确:依据法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经鉴定,受害人虽未构成伤残,但本次交通事故致其终止妊娠,给其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一审结合伤情、损害后果及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程度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40000元亦无不当。【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公众号转载】
案件索引
裁判要旨
裁判全文
延伸阅读
案例讨论:您认为,受害人虽未构成伤残,但本次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终止妊娠,已对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是否应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欢迎留言评论,说说您的观点和看法。
领取方式
整理资料不易,法律手册需付费获取哦,如您有需要,可添加小编微信“baoxian-susong”,即可按指引付费获取全国不同省市地区相应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法律手册(2024版)》哦
1、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全书:含全部规章 | 法律出版社
3、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全书:含全部规章 | 法律出版社
4、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法规全书:含示范文本 | 法律出版社
5、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全书:含指导案例 | 法律出版社
6、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律法规全书:含全部规章 | 法律出版社
7、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 法律出版社
8、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鉴定与赔偿法规全书(含鉴定标准) | 法律出版社
9、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全书:含典型案例 | 法律出版社
10、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合规法律法规全书:含典型案例 | 法律出版社
温馨提示
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需要读者经常留言或者点击右下方的“点赞”、“在看”、否则将会逐渐收不到推送。如果您希望每天准时看到我们的推送,麻烦将【保险诉讼参考】公众号加星标,多留言、多分享,每次看完文章后记得点击页面右下方的“点赞”和“在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