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2024年第一批保障性
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为确保我县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张家界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张政办发〔2024〕11号)相关精神,结合《桑植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营运管理办法》(桑政办发〔2017〕24号)文件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 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基本情况
待分配房源总数91套。其中:
清馨园保障性租赁住房59套,位于澧源镇高家坪居委会。为六层砖混结构,一梯四户,户型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约60平方米,新装修房屋。
永和家园保障性租赁住房32套。为六层砖混结构,一梯四户,户型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约70平方米,新装修房屋。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原则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
(一)2024年以来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意愿积极并经审核合格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二)历年来申报公租房轮候对象中主动变更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轮候对象(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
分配原则:摇号分配。
三、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及入住
(一)分配时间
摇号分配对象:选房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下午3:00
(二)分配地点:桑植县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服务中心会议室。
(三)分配方式:
电脑摇号方式分配,摇号结果现场公证。保障对象按现场摇号方式直接匹配房号。
(四)摇号分配流程:
1、电脑公司工作人员说明摇号分配机制情况;
2、参会人员现场确定电脑摇号人员(确定1-5人);
3、参会人员现场确定电脑摇号次数(确定摇号1-5次);
4、现场确定选用哪次摇号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5、电脑摇号产生相应批次结果;按照相对应的批次号确定最终结果;
6、参会代表对摇号结果进行数据比对并在摇号结果上签字确认;
7、县纪委、监委参会领导现场公布摇号结果;
8、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拷贝数据并对签字纸质档拍照留存。
(五)办理入住事项
1.办理时间:房号确定后,在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同时,住保中心会以发短信或打电话的方式通知到本人,由于电话号码变更未能通知到本人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保障房轮候对象必须在公示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入住资格。
2.携带的资料: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3.办理手续地址:桑植县政务中心大厅三楼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服务中心窗口。
四、租金标准
租金标准暂按照5000元/年标准缴纳,具体租金标准以最终县发改部门核定为准,多缴纳租金抵扣承租次年租金,少缴纳予以补缴;物业费用以相关物业公司核定为准自行缴纳。
五、机制保障
成立桑植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人大、政协、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宣传部、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文广新局、澧源镇、县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服务中心,住保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的日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相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力争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加强协调,通力合作。为全面掌握情况,切实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相关单位要严肃分配纪律,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规定破坏分配现场秩序,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贿、受贿影响分配公正公平,玩忽职守,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将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摇号邀请县人大代表3人、政协委员2人、基层干部3人、红网论坛代表2人、轮候对象代表5人参与监督;
(二)摇号后当事人在公示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权利,其房子纳入下批保障房源再分配。
桑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9日
张家界天门山下、澧水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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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刻桑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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