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个渠道
提出申请
一、申请永丰县公租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永丰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近录入的公职人员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老师、医生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套公租房,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必须包含申请人的配偶、行使监护权的未成年子女,可包含父母、成年子女及其他行使赡养、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申请人达到法定婚龄(男性满22周岁,女性满20周岁)可以单独申请。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公租房:
1.申请人要具有县城规划区内非农户籍(一方或双方均可),在县城规划区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本人及家庭成员三年内未出售住房(含房改房),且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2.申请人属县相关部门新近录入的公职人员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老师、医生等人员,在县城规划区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本人及家庭成员三年内未出售住房(含房改房)。
3.申请人属县城重点工程项目所涉及符合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且在县城规划区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被征收户,本人及家庭成员三年内未出售住房(含房改房)。
4.申请人属在园区企业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符合家庭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以下、在县城规划区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本人及家庭成员三年内未出售住房(含房改房)。
5.凡符合以上申报条件且按有关政策规定应优先保障的,予以优先保障。
(二)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规划区内自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上的;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机动车辆购买价格超过10万元以上的;
3.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县城规划区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转让房产的除外;
4.已承租保障性住房(含廉租房、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等)和已享受政府购房优惠政策的。
5.存在不符合公租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如何申请公租房?
(一)线上办理。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赣通码“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具体操作指引可使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查阅。
(二)线下办理。
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租房申请一件事”综合窗口。
根据规定
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申请受理渠道
分为线下和线上两个渠道
申请家庭可公租房申请对象可以通过“赣服通”小程序
选择“一件事专区”中的“公租房申请
点击“继续申请”按钮,系统将展示申请流程,阅读申请须知后点击“现在去申请”按钮,进入“公租房申请”界面。
(一)申请填写-申请类别
线上申请需要填写“申请类别”的材料信息,若公租房申请对象想申请公租房,则选择“实物配租”,若公租房申请对象想申请租赁补贴,则选择“租赁补贴”。系统会根据公租房申请对象选择的申请类别要求填写相应的材料。比如:公租房申请对象申请类别选择的是“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在上传申请材料时,需上传低保证明材料。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下角的“暂存”按钮可进行暂存,点击右下角的“下一步”按钮,将进行填写家庭成员信息。
(二)申请填写-家庭成员
在填写家庭成员信息时,需要注意的是:1.需要填写申请人的基础信息、就业信息以及居住信息。
2.当申请人为已婚时,共同申请人配偶信息为必填。
3.当有共同申请人时,也需要填写共同申请人的基础信息、就业信息以及居住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右下角的“下一步”按钮进行填写家庭资产信息。
(三)申请填写-家庭财产
在填写家庭资产信息时,需要注意的是:1.若有车辆情况、不动产情况、工商登记情况,则需要填写相关信息,2.手写签名后,将更新授权书页面的申请人签字,填写完成后,点击右下角的“下一步”按钮进行上传申请材料信息。
(四)申请填写-申请材料
在上传申请材料时,需要注意的是:1.身份证以及户口簿信息将获取电子证照的相关信息。
2.根据页面提示,上传必填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进行提交公租房申请。
第五步:提交公租房申请当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后,系统将跳出二次确认框,公租房申请对象可选择再次检查或者直接提交申请。
第六步:查询实时审核进度
(一)公租房申请对象提交申请后,可在首页【我的申请】模块查询实时审核进度。
(二)公租房申请对象提交的申请,也可在首页【我的申请】模块,进行放弃申请操作。确认放弃申请,则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数据将不能恢复,请谨慎操作。
来源:永丰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叶初夏(WX:18979641813)
审核:欣晴(WX:1331933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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