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茂峰中心小学关于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告家长书
职场
2024-11-07 21:39
福建
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把“骑乘规范摩托车、电动车及戴好头盔”牢记于心。为此,需学生和家长做好以下交通安全行为:1.热爱生命,绿色通行,出行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禁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辆、驾驶超标或改装电动车、骑行“死飞”自行车等。2.交通法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准驾驶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3.家长用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带孩子上路,也必须严格按交警的要求:保证做好一盔一带,驾驶人和乘坐人都戴好头盔,禁止骑乘改装电动车、摩托车并危险驾驶(飙车或翘头)。以上要求家长(学生)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如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学校各项制度,需承担全部责任,学校做如下的教育措施:1.每日抓拍、曝光违法违规学生,包括骑手和乘员,学校第一时间由班主任对视频或照片进行辨认。2.学校每周汇总违规名单,对违规违法学生通过观看交通违规视频、学习交通法规等形式,敦促遵守交通法规意识。3.对未佩戴头盔、骑(乘)无牌车辆、无证驾驶、私自改装车辆等行为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班级流动红旗评选资格;屡教不改的将与其个人学期评优评先挂钩。
晋江市永和镇茂峰中心小学
2024年11月7日
编辑:陈展宗
初审:刘育生
复审:王诗本
终审:王传浦
茂峰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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