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擅离课堂或上课迟到5分钟以内。监考迟到5分钟以内(以规定到达时间为准)。
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教学进度表达2周以上或教学组织计划安排出现矛盾或差错。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有明显不备课现象。
教师在上课时,手机发出声音讯号或利用上课时间打电话。
未按授课计划规定的次数布置作业、批改作业未达到规定的数量,批改后的作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返还给学生。
由于监考教师失误,造成考试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
试卷格式、版面不规范或不清楚,或试卷内容有差错,或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试卷。
考试评分后不按要求提供参加考试学生试卷。
考试后教师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
批改试卷或总分不认真,出现差错。
其它违反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一般不良影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