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GCS)是医学上评估患者昏迷程度的方法,也是现今用得最广的昏迷指数,这个评分怎么评?有哪些重要的细节需要注意?
GCS包括以下3个部分
具体怎么做?
评分结果判读
影响评分的因素
酒精对脑及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可使人反应迟钝,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等,在进行GCS判定时影响其准确性。在一些脑外伤、脑血管病患者要注意询问有无饮酒。
(2)癫痫
颅脑疾患的患者往往伴发癫痫发作,特别是癫痫持续状态时在发作间歇期仍然呈昏迷状态,应注意与原发病所致昏迷相鉴别。
(3)使用镇静剂
烦躁不安、情绪激动、睡眠障碍的患者常使用镇静剂如地西泮、苯巴比妥或冬眠合剂,不宜进行GCS评定,估计在没有药物影响时再评。
评分细节注意
(1)关于给予疼痛刺激注意
疼痛刺激要由轻到重,避免不必要的痛苦;可以重复刺激,但不可以一次刺激持续时间太长。评估进行疼痛刺激时最好一次完成,避免反复刺激。
(2)睁眼反应评分注意
持续性植物状态的人自发睁眼,使评分不能反映其实际病情,但我们只能按看到的评。
疼痛刺激睁眼评分时采取周围性疼痛刺激,疼痛刺激要由轻到重,避免不必要的痛苦,可以重复刺激,但不可以一次刺激持续时间太长。
(3)肢体运动评分
去皮质:典型体征:上肢屈曲,下肢伸直“屈肘,肩部内收,腿及踝部伸直”。
去大脑:典型体征:角弓反张,四肢强直,肌张力增高。“伸肘,肩及前臂内旋,下肢伸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