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县级医院院长,没能守住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堕入了商业贿赂的腐败旋涡。近日,经海南省白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被告人郑某坤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6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郑某坤在任三亚市国营南新农场医院院长、白沙县人民医院院长、白沙县医疗集团总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钟某文等人在医疗设备、耗材、药品采购和工程建设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600万元;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522万余元向儿子郑某麟采购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当院长之初也曾拒收回扣
郑某坤担任三亚市国营南新农场医院院长之初,在购买医疗设备、药品中也会婉言谢绝供货商给的回扣。但一年后就变了,他认为自己辛劳奔波,克俭克勤奋斗了大半辈子,也该在经济上“宽松”,在生活上改善一些,家人也该跟着沾点光了。
贪敛钱财的胃口越来越大
将受贿款交由“好友”代为保管
帮助儿子非法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