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区将新增49处“电子警察”,具体点位→
民生
2025-01-12 12:08
天津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南开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4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此次新增(迁移、升级)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车辆闯红灯、压线、逆行、不按导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天津市规定时间及范围内车辆“闯限行”、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等),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并记1分。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7.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8.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9.本市区域指标车辆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10.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11.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12.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13.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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