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因城施策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近日,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襄阳监管分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持续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推出十二条措施,以政策支持激活需求端,以体制机制创新重塑供给端,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
贷款年限放宽退休后10年
贷款额度提至80万元
优化金融信贷政策
出租或拟出售房屋不计入住房套数
提高购房补贴金额
外地户籍和农村户籍购房补贴5万元
鼓励房屋“以旧换新”
可享税费优惠
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
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申请公租房时,无户籍限制;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时,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毕业未满五年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人的学历条件为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历。
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不再实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支持企事业单位以需定建,支持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成员,定制化建设商品住房。鼓励开发企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等以优惠价格团购商品住房。
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结合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需求,采用房票和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货币化安置,购买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安置房,促进存量商品房去化。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
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加大低密度、高品质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优化规划条件,创新住宅设计要点,支持新出让土地按高品质住宅标准进行建设,支持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依法依规按程序修改项目未开发部分的设计方案,提高项目品质,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智慧、健康、宜居的高品质住宅,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提档升级。 该措施自2024年12月10日起施行。
来源: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运营:襄阳房协编辑部
点击下方名片
关注襄阳房协微信公众号
查看更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