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点兴趣爱好本来是好事情,不过梅县区有一个男子陈某,却因为自己的个人爱好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还被检察机关提起了公诉!究竟是什么爱好如此“害人”呢?
在梅县区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记者了解到,被告人陈某一直以来都在老家做生意,之前也没有受过什么刑事处罚,本是街坊四邻眼中的老实本分人。那这陈某究竟是犯了啥事呢?
公诉人:2018年年底至2024年6月间,被告人陈某出于个人爱好,通过网上购物平台等购买、自制、翻新等方法配齐枪支零配件,先后将其原有的二支气枪拆解后重新进行组装,及自制了一支气动枪支,均能成功击发。
据陈某供述,自己是一个军事迷,2018年底,他在老屋中翻找出两支已不能正常击发的气枪和一些铅弹,出于兴趣,便试着将其中一支损毁程度较轻的气枪拆解,然后通过购买、自制、翻新等方法配齐了零部件重新组装完整,再配合使用铅弹在山林里打鸟。2024年7月10日,公安民警在陈某的家中,现场查获枪形物、铅弹、真空压缩机等涉案物品一批,并将陈某抓获归案。
公诉人:经梅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家查获的三支枪形物均是以气体为动力的气步枪,具备枪支性能;查获的弹形物共171发,均为气枪弹。
面对犯罪事实,陈某供认不讳。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枪支,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制造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这起案件提醒大伙,个人爱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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