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月行动】乐安公安查处多起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案件

政务   2025-01-11 17:19   江西  

为进一步消除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乐安县公安局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双月”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牢烟花爆竹“安全关”

案例一12月中旬,乐安县公安局牛田派出所对辖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村民丁某在家中私自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民警现场查获烟花20余件,爆竹40余件。存储现场无任何防火、防静电等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查,丁某在明知自己没有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将大量烟花爆竹非法存放于家中。目前,丁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案例二12月中旬,乐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牛田派出所在辖区开展排查,查获丰城市村民陈某某驾驶无运输资质的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对外进行销售。民警现场查获烟花爆竹40余件。目前,陈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案例三12月下旬,乐安县公安局牛田派出所在辖区内开展巡逻,发现一辆厢式货车疑似装有烟花爆竹,遂即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民警在该货车上查获烟花爆竹80余件。经查,杨某某驾驶无运输资质的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对外进行销售。目前,杨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案例四1月6日,乐安县公安局金竹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李某某驾驶无运输资质的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对外进行销售。遂即,民警立即对李某某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目前,李某某被依法行政处罚,非法售卖的烟花爆竹被追缴。

案例五1月8日,乐安县公安局鳌溪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在中医院附近一棚改房内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经查,黄某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的情况下,购进烟花存储准备进行对外销售。存储现场无任何防火、防静电等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目前,黄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下一步,乐安公安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巡查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全面整治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面平安稳定。




方提示

安全无小事, 警钟须长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市民朋友切勿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特别是存在小区、居民住宅或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厂房、仓库等场所内,如发现上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素材来源:治安大队

乐安公安
乐安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警情,工作动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