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包括:
1.保安服务公司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人员。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人员。
3.物业服务企业招用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人员。
4.其他志愿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
(二)考试报名的条件。根据《条例》和公安部《公安机关执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
4.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
5.有严重身体生理缺陷,不适宜从事保安工作的。
二、考试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初中以上学历证明或者学历情况承诺书(附件2);
4.健康承诺书(附件3);
5.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姓名和电话,1张照片报名登记表用、1张照片制证用)。
三、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保安从业单位统一组织与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员工到乐安县公安局报名;个人自行到乐安县公安局报名。
(一)报名时间。12月23日至12月27日。
(二)报名联系人及地点
乐安县公安局联系人:鄢警官,电话:17607941917;邓警官,电话:13755968339 ,地址:乐安县公安局6楼治安大队614办公室。
(三)考试时间
第一场:2025年1月4日上午9:30至11:00笔试,下午14:30至16:00体能测试。
第二场:2025年1月5日上午9:30至11:00笔试,下午14:30至16:00体能测试。
(四)考试地点。结合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和报考人数,确定实际考场、座次,并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参考人员。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全部考试人员应穿运动鞋,保安从业单位集中组织的人员需统一着保安服,自招单位和个人报名的人员应穿着得体的运动类服装。
(一)考试内容。分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两项进行。其中,理论考试主要是保安员专业知识和法律常识等,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编写的《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为主;体能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
(二)考试方式方法
1.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从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题库中随机抽题组卷,考试试题共100题,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
2.体能测试。保安员体能(跑步、俯卧撑、仰卧起坐等)和技能(队列、执勤勤务、安检常识、防护器械使用、灭火器使用等)成绩60分以上合格。
(三)考试纪律。参加资格考试人员凭居民身份证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得代考替考。参加资格考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1.迟到15分钟以上或缺考的;2.在考场内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3.抄袭舞弊,弄虚作假。
五、《保安员证》发放
1.理论和体能考试成绩分别达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的,由乐安县公安局核发《保安员证》。
2.《保安员证》是保安员从业资格的有效证件,不得涂改、转让和出借,保安员在执行保安勤务时应随身携带本人的《保安员证》。如有遗失或损毁,应及时上报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六、法律责任
考试发证工作结束后,乐安县公安局将对全县保安从业单位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对招用无证人员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将按照《条例》第四十二条“保安从业单位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1、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2、学历诚信承诺书
3、健康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