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扩!乐安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政务   2025-01-24 17:04   江西  


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集中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2025年春节即将到来,为保障市民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欢乐、祥和的春节,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抚州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城市集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下列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县城集中区:东以东外环路为界,鳌溪镇桥陂村、池头村至县城方向两边所有社区及村庄。南以抚吉高速桥为界,增田镇西边村至县城方向两边所有社区、村庄及企业。西以西外环路为界,鳌溪镇案山村至县城方向所有社区及村庄。北以在建的322国道为界,鳌溪镇移民新村、豪德物流城至县城方向的所有社区、村庄及企业。(详见附件:乐安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

2、其他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旅游景区、山林、公墓、公共绿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公共文化设施;桥梁、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宾馆、酒店、公园、商场、住宅小区、影(剧)院、集贸市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停车场、寺庙等人员密集的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建筑工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和架空电力、通讯线路附近以及工厂、矿山内严禁烟火的场所;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县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提供餐饮、住宿、婚庆、殡葬典礼等服务的经营者,不得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服务,应当告知服务对象其管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服务,应当告知业主其管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规定,不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市民文明安全祭祀,文明环保节庆,文明节俭婚丧嫁娶。

五、全县中共党员、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工作者应当带头文明节庆、文明庆典、文明祭祀,示范移风易俗,严格遵守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城管部门举报电话:0794-7138111,应急管理部门举报电话:0794-6592632。

特此通告。

附件:乐安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


乐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
素材来源:乐安发布

乐安公安
乐安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警情,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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