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袁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转运至安全场所进行妥善处理。
经查,宜黄县黄陂镇村民刘某驾驶无运输资质的车辆,从宜黄县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来到谷岗乡。
目前,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已转运至安全场所进行妥善处理。
目前,黄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转运至安全场所进行妥善处理。
经查,邓某将多达29种共计190余箱烟花爆竹储存在一老房屋,该房屋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目前,邓某被依法行政拘留,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转运至安全场所进行妥善处理。
目前,寻某被依法行政处罚,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转运至安全场所进行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
而且对周边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构成了极大威胁
公安机关将切实扛牢责任
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全力以赴消除安全漏洞
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广大市民如发现身边
人员或场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请立即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