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月行动】多人被行拘!事关烟花爆竹……

政务   2025-01-20 17:21   江西  
春节将至

烟花爆竹行业也开始忙碌起来

然而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如未经许可非法经营

生产、储存、销售和运输

都属于违法行为!!!

近日,乐安公安持续加大

对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等

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筑牢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防线

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

鳌溪

1月13日,鳌溪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人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
经查,袁某为牟取利益,私自从外地购买烟花爆竹运回家中,并40余箱烟花爆竹放置在前坪路一自建房一楼杂间。无烟花爆竹储存的相关资质,也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该行为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袁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转运至安全场所进行妥善处理。

//

谷岗

1月14日,谷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开展巡逻,发现一辆厢式货车疑似装有烟花爆竹,于是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在该货车上查获烟花爆竹40余箱。

经查,宜黄县黄陂镇村民刘某驾驶无运输资质的车辆,从宜黄县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来到谷岗乡。

目前,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已转运至安全场所进行妥善处理。

//

公溪

1月15日,公溪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工作,发现公溪镇街上某烟花爆竹店老板黄某在居民区私设仓库储存烟花爆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对黄某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经查,黄某因街上店内面积不够,存放不下,为方便销售进购大量烟花爆竹,就在居民区私设两个仓库储存烟花爆竹,储存烟花爆竹130余箱。

目前,黄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转运至安全场所进行妥善处理。

//

万崇

1月18日,乐安县公安局万崇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在万崇镇上罗村老村一老房屋处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经查,邓某将多达29种共计190余箱烟花爆竹储存在一老房屋该房屋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目前,邓某被依法行政拘留,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转运至安全场所进行妥善处理。

//

金竹

1月18日晚,金竹畲族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至辖区S227省道时,发现一辆农用货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刻上前对其进行拦截检查。

经查,寻某想在年前销售烟花爆竹牟利,便从外地非法购入17箱烟花爆竹运回金竹,其无烟花爆竹储存的相关资质,也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目前,寻某被依法行政处罚,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转运至安全场所进行妥善处理。


以 案 说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 方 提 醒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

而且对周边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构成了极大威胁

公安机关将切实扛牢责任

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全力以赴消除安全漏洞

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广大市民如发现身边

人员或场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素材来源:鳌溪、谷岗、公溪、万崇、金竹派出所

乐安公安
乐安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警情,工作动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