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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不改,使命在肩
乘风破浪,砥砺前行
宜春学院
第二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召开在即
关于学代会
你是否有许多疑问
接下来就带你
一起走近学代会
什么是学代会?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学生会组织的重要制度,是同学在校园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学生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基础和保证。学生会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向学校党委和所在地方学联组织请示,经批准同意后召开。
学代会的基本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学生代表的基本条件
作为学生代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学生代表的权利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学生代表的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学生代表有话说
在宜春学院
第二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即将召开之际
各院学生分会的学生代表们
为此次学代会的顺利召开
送上了最诚挚的祝福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政法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
乘风破浪正当时
青春不负好时光
砥砺奋进新起点
锐意进取绘宏图
预祝宜春学院
第二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取得圆满成功!
微信公众号:ycxyxsh
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鼓励
图文编辑:邓奕珂
编审:陈毅 王洪樑
责编: 邵佳羽 马晨宇
终审:张峥 甘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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