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措美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
2024年,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我县人大法制司法监察和民族宗教委员会适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四级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着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报备总体情况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法委收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件。其中,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规范性文件 0件,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0件,法委对报送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依职权主动进行审查,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应报尽报、应备尽备、有备必审,实现了备案审查全覆盖。今年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件。截止目前,未收到审查的反馈意见。
(二)备案审查情况
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司法监察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以维护法制统一为宗旨,以合法性审查为主线,突出抓好“备案、审查、纠正”三个关键环节,着力完善“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四项审查标准,对2024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了登记和初步审查,并分送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审查。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能,是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原则的重要手段。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工作任务、听取工作汇报。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人员坚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作为,认真学习钻研,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业务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区、市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及时掌握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情况、新动向。今年县人大法制委共参加2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培训活动,分别是自治区人大在湖南举办的2024年西藏人大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培训,在成都举办的西藏人大监察和司法干部工作培训。加强对《立法法》《监督法》《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掌握好备案审查工作的流程。持续加强备案审查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为顺利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奠定基础。
(三)规范工作流程。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根据上级人大常委会对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的有关要求,我们结合措美实际,再次对《措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程序、要求以及不按规定报送备案审查的处理等,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有的报备机关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于备案审查工作认为是个负担,是多余工作任务,未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过硬的人员,致使工作推动相对滞后。
(二)报备平台操作不够熟悉。自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运行以来,各报备单位工作人员还不熟悉网上电子报备工作流程,所报备文件内容、电子文档格式与网上电子报备标准要求还有差距。
(三)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需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目前,我县在开展这项工作时存在经验不足、业务不熟、工作开展不够规范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和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明确要求,把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来认识、谋划和推动。
(二)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工作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指导,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不断优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人才库队伍建设,在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过程中,充分利用专业人才的力量参与具体审查,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督促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经常性的工作,下一步将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监督。同时,进一步督促指导政府系统加强本系统备案审查工作,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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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次仁央宗
初审|王利军
终审|普布卓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