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上
优秀青年政法干警代表向
20位宁夏新时代政法英模典型
献花致敬
他们中
有深耕社区十多年
尽心尽力解决群众
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
公安民警
有坚守审判一线定分止争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
感受到公平正义的
人民法官
有手持监督利剑
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
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的
人民检察官
有持之以恒普及法律知识
为良法善治尽责、让法治浸润人心的
司法行政工作者
有深藏功与名
于无声处守护岁月静好的
国安干警
……
他们时刻展示着政法队伍的
公平力量、正义形象、法治榜样
在此推出专题报道
选取部分宁夏新时代政法英模典型事迹
进行集中展示
快来一览英模们的风采
王文浩始终坚持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严格履行职责,争取多办案、办好案、快办案。办理的“灵武长枣”区别式攀附侵害商标权案,入选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办理全区首例专利侵权行政调解确认案,入选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他牵头起草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参与庭审指引及管理办法,在全区法院率先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担任民三庭副庭长期间,各项工作指标优秀,民三庭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荣立人民法院三等功1次。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刘志聪扎根基层法院25年,坚守法律信仰,守护公平正义,秉持人民至上理念,坚持用办好每一起案件为党守护民心。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勇挑办理大要案重担,坚持正确刑事政策,严惩黑恶犯罪,以勇挑重担、敢啃硬骨头的勇气担当,彰显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他推动打击与预防犯罪、社会治理相结合,创新探索出“行为评价、提出要求、将来希望”三步法庭教育法,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力度和温度。近年来,审理刑事案件429件,开展法庭教育300余人次,受到群众普遍好评。驻村工作期间,深入扶贫村与群众打成一片,带领群众推进扶贫实践,变输血式帮扶为造血式扶贫,把落后村变成脱贫销号村。
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干警,陈美荣40年如一日奋斗在审判执行一线,探索总结“五心和十二调解法”,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经她手审理的案件超过1万件,调解撤诉率达82%。建立“陈美荣法官工作室”“陈美荣语晴室”。上班时,她在法院审理、调解案件;下班后,她在小区为大家解答法律咨询,化解邻里纠纷,参与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200余起,集中为大武口区320多名调解员开展专题讲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纠纷,获得多方好评。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宁夏优秀共产党员”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称号,2017年当选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作为律师辩护全覆盖向前延伸至审查起诉阶段的试点工作负责人之一,胡雅君深入基层反复调研起草试点方案,跟踪指导试点工作开展,试点地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覆盖率达94.7%,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先后参与中央挂牌督办案件、自治区挂牌案件等重特大涉黑案件办理、指导,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参与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统一把关、联合挂牌督办、领导包案、“一案三查”等工作机制建设,为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法律规定不明确、法律适用不统一等问题履职尽责。先后获得“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全国双打先进个人”等荣誉,记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5次。
从警24年,梁维科始终坚守社区,总结出网上网下辐射式服务管理模式,做到服务对象底数“清”、特殊人群帮教“勤”、矛盾纠纷化解“早”、民情信息反映“畅”、安全隐患整改“实”、违法行为控制“牢”、应急处置反应“快”。他将警务室“搬”到手机上,推出行业场所“微管控”、治安防范“微提醒”、民生服务“微互动”、矛盾纠纷“微调解”、管理业务“微咨询”等一系列微警务,全方位服务公安工作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大局。联合社区创设红色议事厅,整合治安辅助力量,形成以社区党委为圆心、网格化管理为依托、辖区居民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同心圆,切实解决辖区居民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先后获得“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全区最美基层民警”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嘉奖7次。
秉持“做事先做人、万事勤为先”的行为准则,陈启宁25年如一日,认真落实现场巡查制度,抓好戒毒人员日常规范化管理,定期开展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会,用“辛苦指数”确保场所“安全指数”,成为领导和同事们心目中的“放心人”“踏实人”。他的工作本上详细记录着与戒毒人员每一次的谈心内容,以及戒毒人员心理和行为变化,制定个体矫治方案,做实做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与戒毒人员个别谈话教育累计3000余人次,承包的难改造戒毒人员教育转化率达100%,多次成功预防制止戒毒人员违纪事件,多名难改造人员被他教育转化成改造积极分子。先后获得全区政法系统“百名政法先进典型”“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入警以来,海明先后在监狱监区、戒毒管理、警戒护卫大队、社区矫正、特殊勤务等多个岗位工作。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坚持以“1234”工作模式为着力点,通过“宣、谈、勤、育、法”五字诀工作法,打好社区矫正工作组合拳。累计下沉走访50余个乡镇700余人次,开展集中教育15次、法治教育16次、警示教育讲座15次。组织社矫对象赴监狱、戒毒所接受沉浸式体验式警示教育8次,开展普法和禁毒宣传12次,累计帮助652名社矫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全年在岗位一线执勤258天,单次最高执勤98天,参与巡逻里程累计超过2000余公里。协助排查安全隐患50余处,参与处理突发事件6起,成功化解危机情况10余次,彰显了人民警察的担当和奉献。获得自治区司法厅“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被司法部记嘉奖1次。
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7年,马生强化解矛盾纠纷1万余起,开展普法宣传3000多场次。深化“塞上枫桥”调解品牌创建,构建起镇党委牵头,融合司法、综治、公安、禁毒、村委的“1+5”调解工作格局,推动设立镇、村人民调解组织34个、调解小组175个。建立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定领导、定方案、定专人、定措施、定时限”“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解决、包稳定”的“五定五包”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整合村“两委”成员与“法律明白人”骨干,组成“联村联治”中心,加大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完善联村联治机制。依托“党委+支部+网格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体系,通过入户走访,强化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架起与群众沟通的“连心桥”,先后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荣誉。
邢建平始终以军人的坚毅和担当,守护着社区的安宁与和谐。社区治安状况复杂,邢建平积极组织社区治安巡逻队,定期在辖区开展巡逻工作,用自己的“铁脚板”走遍社区的每一条街道、每一栋楼房,熟悉社区每一位居民。他把居民当成自己的家人,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无论是调解邻里纠纷还是帮助困难群众,都尽心尽力、毫无怨言,用实际行动为居民们带来温暖和安心。在他的积极带动下,越来越多的退役军人主动参与到社区治安保卫工作中,邻里之间携手并肩,共同守护家园,汇聚起社区和谐的强大力量。先后被银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百名法治模范”、银川市消防安全委评为“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贺兰县习岗街道党工委评为“最美巡查员”、贺兰县总工会评为“最美劳动者”。2024年被贺兰县政府评为“优秀民兵教练员”。
从事政法工作30年来,张赞军从基层民警成长为县区政法工作“总指挥”。他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组织开展信访积案大起底、大化解,探索以“房”化解新思路,成效明显。多次组织调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未成年人保护“六个一批”,一体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化保护试点县(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先后被公安部评为先进个人、被自治区公安厅评为全区公安机关人民满意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
许力先后从事监区一线执法、信访办理、刑罚执行、执法监督等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先后办理罪犯奖励处罚等执法事项150余项,参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20余件,对80余件次重点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开展执法监督,无一瑕疵。从程序、实体两方面规范信访案件办理,主动启动信访听证程序,协调搭建与信访当事人平等对话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执法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全过程参与信访事项办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参与妥善办结信访案件18件,其中案结事了16件,化解成功率达88.9%。先后获得“自治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
2004年,刘谊从部队转业到基层派出所,成为一名“片警”。多年来,她以解决辖区突出治安问题为出发点,创新“三点一中心”警务新模式,被公安部全网直播;建立“五步治安管理法”,实现45个老旧小区从“无人管”到“零发案”;首创妇女儿童维权警务站,整合民用监控2468路,实现民警“网上巡控”“指尖巡逻”;总结提炼矛盾纠纷“三色预警+全要素五强化”工作机制,成立12支群防队伍,辖区遍地“红马甲”,2024年“零发案”小区比例达到82%,其中青山社区旧貌换新颜,由“乱点地区”蝶变为“平安社区”。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区“三八红旗手”、全区首届“最美退役军人”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
从事检察工作30年来,张艳华始终坚守一线,先后办理各类案件1300余件,无一缠诉和上访,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区检察业务专家”。主办的3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1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十佳检察建议案例。带领团队以规范办案为切入点,在完成全国看守所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在押人员维权工作系列制度,检察室被命名为中国人民大学科学实验基地,代表试点成功单位在全国服刑人员投诉处理机制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做法和成效得到国内和域外专家学者高度赞扬。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区三八红旗手”“自治区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董瑶耐心倾听共情,在案件审理中形成“一听二共三解决”工作法,根据当事人的不同需求,及时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审理的二审婚姻家庭案件调撤率保持在50%以上。她办理的全国首起跨省联合磋商美利林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办理的某环境研究所诉某新能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作为中卫市第七中学法治副校长,董瑶坚持定期到学校里为孩子们讲述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的危害,普及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常识,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法官老师”。先后获评“全国模范法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从警22年中,张海霞扎根社区15年,坚持每天入户,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求助、化解矛盾纠纷,同社区融在一起,与社区居民面对面、心比心,成为群众眼里的“贴心人”。她每天浏览30多个“网格工作”“群防群治”微信群,从中寻找工作线索。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采用“入户滴灌宣传法”,点对点将反诈宣传资料发放到辖区每户居民家中,把防电诈及安全防范知识普及到各个行业场所。探索“海霞群众工作法”,坚持勤走、勤问、勤记、勤听,真心、热心、细心、耐心,2023年2月,挂牌成立“海霞警务室”,进一步促进和谐文明社区创建。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先进个人”“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区最美基层民警”及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担任村干部14年来,闵富有常年奔波在田间地头,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百姓安宁。他严格落实“一约四会”“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托新时代文明讲习所开展感恩、法治、认同、文明“四项教育”,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总结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经验,组织制定集美村信访来访日接待、矛盾纠纷排查、普法科普宣传等6个制度,规范基层法治工作。紧盯电信网络诈骗、矛盾纠纷、道路交通安全等农村重点领域风险,定期入户排查,确保将问题控制在源头,解决在前端。关心关注村里困难家庭、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多方奔走为困难家庭争取救助政策。争取政策支持,组织实施维修改造排水渠、建设污水处理厂和垃圾中转、幸福农家等项目,提升村里基础设施条件,让集美村变得更美。集美村先后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示范村”“自治区乡村治理示范村”“五星级党组织”等荣誉,个人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全县“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等荣誉。
从事公安工作以来,黄景海始终牢记入党入警初心,勇挑重担、实干为先,精耕细作、严谨细致,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三服务”工作。年均牵头或参与起草重要文稿160余份,文字量年均超90万字,高效服务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组织修订完善全区公安机关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健全区、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协同联动调研机制,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派出所改革、社区警务、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公安队伍政治整训等专题,起草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和调研成果,在《公安调研》《宁夏工作研究》《共产党人》等刊物发表,为自治区公安厅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积极谋划推进公安领域改革,对接相关部门警种研究制定公安改革任务清单和改革工作要点,分年度梳理细化具体任务和推进举措,参与承办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领导工作,提请审议通过10余项改革方案,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任务快落地、见实效。获评“平安宁夏建设先进个人”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刘毅
他是数据管理“审计师”、办案系统“工程师”,多年来始终和数据较真、与极致竞跑。他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各部门、区直各单位提供数据查询服务1800余次,起草、撰写各类数据分析80余份,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应用理论研究课题1项、参与完成2项。撰写的《全区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报告》《全区检察机关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情况分析》等理论实务研究文章,为更好开展检察工作、服务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其中《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务问题研究》一文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征文优秀奖。先后获评“全国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实战演练能手型人才”“全区最美公务员”“全区青年检察人才”等荣誉称号,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嘉奖1次、自治区检察院嘉奖3次,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
始终保持对法学理论的学习钻研,日常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类案及时总结梳理,开展类案调研,推动相关部门堵漏建制。针对因土地纠纷引发故意伤害案反映出农村土地划界权属不明、纠纷处理手段单一等问题,分析近三年相关案件基本情况,走访乡村、公开听证座谈,向5个乡镇及有关部门制发类案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指导从规范土地发包行为、开展土地详查活动、建立多元化解机制等方面及时排查化解因耕种土地引发的矛盾纠纷,收到良好效果。针对醉驾电动四轮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赌博罪反映出执法标准不一、司法认识分歧、社会治理漏洞等方面问题,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召开座谈会与相关单位沟通,促进完善执法工作。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区优秀公诉人标兵”“自治区青年检察人才”等荣誉,202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内容统筹 张蕴秀
摄影 苏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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