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田间、走地头 闽宁镇有个穿梭在乡间小道上的人民法庭

政务   2025-01-21 14:00   宁夏  
近日,永宁县法院闽宁法庭法官助理杨司北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应邀为闽宁二幼的教师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
这是闽宁法庭坚持人民有需、司法有应,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根移民安置区服务群众的一个缩影。
几代闽宁法庭人下田间、走地头,为闽宁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保障:“三端六位”工作法将多元解纷触角延伸到基层末梢;“网格员+警格员”排查预警机制、“法官+警官+村组干部+特邀调解员+N”协同联动化解机制,基本实现风险防范、纠纷化解无死角全覆盖;为伤残、高龄等出行困难当事人办理上门立案、巡回审理……近3年来,闽宁法庭受理案件服判息诉率94.9%,无一例上访案件。














调解优先促和谐

用“大智慧”巧解“小纠纷”


一家建筑公司在修路时挖断了一家菌菇公司厂区的电缆,菌菇公司起诉了建筑公司。闽宁法庭庭长董琳发现不断有当地移民来询问案件进展,甚至菌菇公司因效益不好,在咨询公司破产的相关程序。

“如果菌菇公司宣告破产,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很快会产生新的纠纷和案件。”董琳把农民工、菌菇公司、建筑公司等各方代表叫到一起反复沟通,提出从建筑公司给菌菇公司的赔偿款中划出一部分发放农民工工资,取得了各方的同意。

为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闽宁法庭每月协同村居干部、网格员、警格员、特邀调解员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发现隐患就地化解。“闽宁法庭将各村居及网格员作为第一层‘防线’,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报送。”董琳说。

截至目前,闽宁法庭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560件,其中调解撤诉89件,调解成功申请司法确认118件,立案后委托调解成功64件,诉前调解成功率36.96%。














多元解纷聚合力

将“小法庭”融入“大治理”


在闽宁镇,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劳务合同纠纷的比重日渐加大,“说明乡亲们的日子越来越好了,法庭工作的重点不仅要让移民群众安心生活,也要服务保障巩固移民群众脱贫致富成果”,董琳说。

一次,闽宁镇某村村民周某承接了某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工程,与马某口头约定由马某负责该工程单项混凝土浇筑作业。谁知结算工程款时,周某不承认该工程由马某施工。多次催讨工程款无果,马某产生上访念头。该村司法联络员将情况汇报给村里的法官工作室。很快,该村“三官一师一员”对周某进行普法教育和心理疏导,并由镇综治中心牵头,邀请法庭和司法所相关人员会商协助化解,经过多次走访,最终促成和解。

闽宁法庭在下辖的6个村聘请了24名村干部作为司法联络员,并进一步邀请5名熟谙民情、工作得力的村组干部、“法律明白人”、乡贤作为特邀调解员,与行政调解相互配合,通过本土化、灵活化、多样化的纠纷化解方式调处矛盾。设立在原隆村、木兰村、黄羊滩农场的法官工作室,在进村组、入农场调解纠纷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逐步构建起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即时线上联通协同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














普法宣传接地气

以“小案例”讲好“大道理”


张某和马某婚后生育3个子女,婚后双方经常因小事发生争吵,尤其在抚养子女方面分歧较大,张某便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闽宁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朱维忠从减轻当事人负担、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角度出发,决定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到当事人家里开庭审理。

庭前调解阶段,法官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意见,最终找到了调解的突破口,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答疑解惑、邻里调解、下村送达、巡回办案是闽宁法庭的家常便饭。“小案子里也有大道理,通过流动式普法,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价值观念等潜移默化沁入心田。”董琳说,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让法治宣传实起来、活起来。


作者:马涛

监制:李少华
编辑:丁村

塞上枫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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