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机构在招才引智中的积极作用,搭建社会化引才荐才平台,为苏州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我局依据《苏州高新区机构引才激励办法》(苏高新管〔2020〕58号),对在中国大陆注册的法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我区创新创业期间自主申报获批以下各级各类领军人才的,给予相应奖励:
机构引才须进行引才备案登记
引才备案登记需在人才落户(创业类人才注册成立企业;创新类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和个税)之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
机构引才备案登记全年常态化受理,从2024年11月1日起实行线上备案登记,原线下途径不再受理。
区内相关院所平台等引进企业后也需在30个自然日内在此平台进行线上备案登记,作为各类绩效考核和评价中招引、孵化企业的认定依据。拟备案企业如非人才类企业的,人才基本信息请填写企业负责人信息。
区企业服中心:0512-68755027
区科创局:0512-68751571
技术咨询电话:4009281696
来源:苏高新科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