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民生   2025-01-04 10:11   甘肃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九条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证已被依法注销或吊销,但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现依法公告其驾驶证作废。



👉交警支队值班电话:09372613118,2613119

👉车管所业务咨询电话:09372601234

👉执法监督投诉电话:09375926811

来源丨支队车辆管理所沙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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