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货车超载后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操纵性能,延长制动距离甚至导致制动失灵。超载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极易发生侧翻。发动机负荷过大等,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且超载车辆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的打击。超载超限的车辆货物装载存在隐患,非常容易造成抛洒滴漏,给后方车辆驾驶员造成不便,严重时很有可能会引发事故。 望广大货车驾驶员引以为戒,认识到货车超载的危害,不要为了眼前利益,多拉快跑,要知道超载的违法成本远比你想象中更高,同时,望各大货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装载源头的监管,杜绝超载行为,共同守护交通安全,让交通运输在安全的环境下有序进行。
👉交警支队值班电话:09372613118,2613119
👉车管所业务咨询电话:09372601234
👉执法监督投诉电话:09375926811
编辑丨支队交通安全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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