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案例
NO. 1 在国外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被开除学籍
2020年3月开始,某高校学生季某在境外社交平台多次发表涉及南京大屠杀等错误言论。6月27号,季某在推特发文侮辱中国人,歪曲历史,脏话连篇。6月27日下午3时,学校发布紧急声明,其内容显示:“今日网上出现疑似我校大学生在国外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的消息。我校对于相关言论表示极度震惊和愤慨,学校对此高度重视,已成立调查小组,如确系我校大学生将依据校规校纪严肃处理。”时隔6小时后,学校再次发布声明,发布不当言论的学生确认是该校学生,为2019级硕士生季某某。校方已让该学生删除有关言论并公开道歉。事发后季某发文道歉,但这样的道歉大众并不接受。7月19日,学校发布通报,给予季某开除学籍处分。
NO. 2针对新闻事件发表不当言论被警告处分
6月11日下午,西南某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称,该校法学院一名学生因在互联网就“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通报称,鉴于刘某能主动承认错误,检查认识深刻,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某警告处分。学校将举一反三,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维护网络文明。
NO. 3 微信群里辱骂同学公开赔礼道歉,赔偿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吴某与林某系同学。林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吴某朋友赵某的照片。吴某发现后要求林某删除,双方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此后,林某在双方共同加入的班级微信群里对吴某进行辱骂,内容具有侮辱、谩骂、贬损性质。吴某认为,林某恶意辱骂、捏造事实、造谣诽谤的行为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带来重大影响,造成无法愈合的创伤,经深圳医院诊断为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状态,遂到法院起诉,要求林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林某在双方共同加入的班级群及林某微信朋友圈公开向原告吴某赔礼道歉,并通过微信单独向吴某赔礼道歉,道歉内容应事先经过法院审核。同时,被告林某赔偿原告吴某精神抚慰金5000元。该判决已生效。
NO. 4 在朋友圈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被开除学籍
某学生在朋友圈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并给当事人造成了名誉损害。6月11日,珠海警方对该学生予以行政拘留三日处罚。6月15日,警方组织涉事当事人进行案情通报。6月17日,根据学校的学生管理处分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该校对赵某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NO. 5 造同学黄谣被行政处罚,被开除学籍
学生赵某某“恶意P图侮辱女性”,造女生黄谣,发布其声称与她有关的淫秽图片视频,并且在评论区泄露女生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该学生所在学校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后续将按程序办理。
部分案例内容来源:廉风轻拂
策划:办公室
编辑:周 洲
文图:周 洲
初审:刘 辉 张隋全
终审:张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