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亳州市公安局持续加大对
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
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连续查获多起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案例一
1月17日,谯城分局双沟派出所民警发现一群众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烟花。民警随即溯源调查、顺藤摸瓜,抓获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某商店店主詹某,并在其店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66箱。经查,詹某并无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的相关资质。目前,涉案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处理。
案例二
1月17日凌晨,高新区分局建安派出所收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线索。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某小区地下车库发现嫌疑人杨某正在往车内搬运烟花爆竹,民警当场将其抓获。经过清点,车辆内装有烟花爆竹10余件,嫌疑人的仓库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60余件。目前,70余件烟花爆竹已被收缴,嫌疑人杨某因非法存储、运输危险物质被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
1月14日,涡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查处了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行政处罚1人。据了解,民警在对辖区进行检查时,在城关街道居民何某某家中,发现大量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目前,何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案例四
1月11日,利辛县公安局西潘楼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西潘楼镇某村村民郭某某在自家房屋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其周边有多户村民居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现场共清查出各类烟花爆竹233件。目前,郭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五
1月18日,蒙城县公安局立仓派出所联合辖区交警中队在卡点盘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内装载有大量烟花爆竹。经调查,驾驶人邹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怀远购买34件烟花爆竹准备运输至蒙城被民警查获。目前,邹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缺乏安全条件,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对周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厉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缺乏安全条件,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对周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厉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 刘燕
主编 | 祝本奇
审核 | 王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