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结婚证还要开婚姻证明,“奇葩证明”怎么没完没了?| 当代时评

时事   2024-11-29 10:56   广西  


“证明”不是万能的,有时候并不能证明什么,可群众到有的单位办事,仍要证明自己一番,被要求开具各种奇葩证明。

据《半月谈》报道,近年来,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有效规范基层证明事项,大力为基层减负,由基层开具的证明大幅减少。但一些企事业单位仍然要求群众到村、社区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政审证明”“贷款证明”“家庭困难证明”等。群众办理保险业务,明明有结婚证,可保险公司还是要其所在村、社区开婚姻关系证明

▲漫画《难治之“证”》。图源:新华社

结婚证是国家出具的法律证明,是证明公民婚姻状况的有效证件。平心而论,如果连结婚证都不能证明婚姻关系,那基层开具的“婚姻证明”就真的能证明吗?事实上,这种只认“证明”不认“证件”的现象,其实并非个案和孤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前些年,办手续要证明“你妈是你妈”,一度成为社会舆论讨伐的焦点。近些年,随着精简放权改革和“减证便民”行动的持续推进,一大批证明事项被清理取消,相关文件和规定也明确了基层哪些证明能开、哪些不能开,这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减轻了基层负担,可谓皆大欢喜。

然而,如今“奇葩证明”仍未绝迹,群众办事还被要求提供那些被取消、不合理的证明,基层还在为开证明而犯难。老百姓开个银行卡、买个保险,属于公民的自由权利,是基本公共服务,也是最基础的民生,竟然也要基层开证明才能办,实在荒唐。

基层似乎成了个框,什么都往里装。特别是居民的经济状况、收入情况、还款能力、无犯罪证明等证明,其实基层还真是无力、无法“证明”。开这样的证明,岂不是盲人摸象,甚至还要承担法律和责任风险;不开吧,群众来回折腾办不了事,满腹牢骚,怨声载道,容易激发干群矛盾。

只认基层盖章的证明,不认有法定效力的证件,对有关部门而言,或许只是动动嘴,但对老百姓来说,却要跑断腿。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这种“证明”并不是万能的,许多时候并非真的能证明什么,但群众只能被迫无奈去证明。看似小小一张证明,背后折射的是缺乏民生温度的工作机制和作风问题。

事实上,在数字时代,通过现代信息手段和数据共享方式,完全不需要所谓的证明、说明,可有关部门就是不愿打破“信息孤岛”“数据烟囱”,这是懒作为、不作为。总想着用形形色色的“证明”来营造“我在负责”的幻觉,企图规避责任和“甩锅”基层,则是典型的乱作为。这背后,其实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在作祟。

防止“奇葩证明”“按下葫芦浮起瓢”,既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题中之义,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精微演绎。为此,一方面要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另一方面,要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落到实处,该精简的精简,该取消的取消,让“奇葩证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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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邱石
责编|黄雅文

审核 | 李庭华  钟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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