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娃普法①|巴娃开心绘 漫画来普法——拒绝校园欺凌

文摘   2024-09-27 13:00   重庆  



青春与法律碰撞,知识与趣味并存!今天起,我们将推出一系列以典型案例为背景的漫画作品,将严肃的法律规定和重要的现实意义融入其中,让大家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增长法律知识,培养法治观念。

让我们一起跟随这些漫画的脚步,探索法律的力量,学会在需要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守护我们共同的未来。


作品名称:守护最纯真的笑容

作者:张茂林

学校:重庆市实验中学校

指导老师:郭曌

作品名称:预防校园欺凌

作者:谭欣雨

学校: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桂花小学校

指导老师:陈小雪

作品名称:严惩校园欺凌

作者:王思涵

学校:重庆市巴南实验中学校

指导老师:李永辉

作品名称:反校园欺凌

作者:廖茂丞

学校:重庆市巴南区巴渝小学校

指导老师:罗莉


巴娃讲案例:小谭等5名未成年人(均未满18周岁)在学校附近文具店无故殴打同学小夏,后纠集小卢等人强行将小夏带往公园厕所实施殴打,并使用手机拍摄殴打过程的视频、照片,摔坏小夏手机。小卢等人通过微信群传播涉案视频、照片。经鉴定,小夏轻微伤,医院诊断其出现重度抑郁、重度焦虑症状。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谭等人对小夏实施殴打行为并传播涉案视频、照片,非法侵犯小夏的身体权和健康权,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小卢等人有期徒刑。

巴娃来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巴娃有话说:校园欺凌是对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的严重侵犯,它不仅会给受欺凌者带来长期而深远的心理创伤,也会影响到欺凌者自身的心理健康。

作为未成年人,如果不幸遭遇欺凌,千万不要因为恐惧而选择沉默。我们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及时向父母和学校求助,积极反抗欺凌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们也不能成为冷漠的旁观者,更不能以“吃瓜”的心态看待身边同学的遭遇。当发现校园欺凌事件时,我们应该积极发声,伸出援手,为被欺凌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指导单位:巴南区人民法院)

(指导人:周华兰)



巴南教育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教育工委、重庆市巴南区教委官方发布,巴南教育权威资讯,教育民生及政策解读。
 最新文章